我的象网(ixiangwang.com)发帖版规

版本:V1.0  生效日期:2026年7月22日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维护“我的象网”(ixiangwang.com)的正常秩序,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,营造健康、有序、实用的网络信息交流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《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制定本版规

第二条 凡在本站注册并发布信息、评论的用户,均视为已阅读、理解并同意遵守本版规的全部内容。用户在本站的一切活动,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网络道德和网络礼仪

第三条 本站定位为象山本地分类信息平台,所有用户发布的信息应与象山本地生活相关,涵盖全职招聘、二手转让、房屋租售、本地服务等类别。

第二章 禁止发布的内容

第四条 严禁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

(一)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
(二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
(三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,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、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的;

(四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
(五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
(六)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
(七)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
(八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,或进行人身攻击的

(九)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

第五条 严禁发布以下内容:

(一)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、恶意误导他人的内容

(二)公开讨论盗版软件、注册码、软件破解等侵权内容

(三)含有木马病毒、恶意链接或危害网络安全的代码

(四)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、隐私权、肖像权等合法权益的内容

(五)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

第三章 发帖规范

第六条 分类规范

用户应严格按板块分类发布信息,将帖子发布到对应的正确类别中。例如:招聘信息应发布到“全职招聘”板块,房屋信息应发布到“房屋租售”板块。发错分类的帖子将被移动或删除。

第七条 标题规范

(一)标题应简明扼要、与帖子内容强相关,符合用户的搜索和阅读习惯

(二)标题中不得重叠、堆砌、滥用关键词(3次及以上视为违规)

(三)标题应干净整洁,禁止使用特殊符号,如 {、@、#、¥、$、&、*、/、〓、★、〖、〗、《、》

(四)标题中不得出现“官方”“官网”字样

(五)标题中不得夹带联系电话、手机号码、微信号、QQ号、邮箱或网址(包括变形形式)

第八条 内容规范

(一)内容应与标题强相关,结构分明、段落清晰、合理换行,便于阅读

(二)内容中不得重叠、堆砌、滥用关键词

(三)内容中禁止穿插特殊符号、乱码、火星文或无序字符(如“dfsgdcxcdggff”、〔1〕等)

(四)联系方式应填写在指定的联系方式输入框中,内容正文中禁止出现电话、手机号、QQ号、微信号等联系方式

(五)鼓励发布原创、优质内容,持续输出新鲜信息,避免内容过度重复

(六)转贴他人内容应注明原始出处,不得构成侵权

第九条 图片规范

(一)上传图片应遵守法律法规,严禁上传露骨色情、赌博宣传、血腥暴力、有损领导人形象等违规图片

(二)建议为图片添加描述性的 alt 属性,以便搜索引擎更好地理解图片内容(有利于提升搜索流量)。

第十条 禁止行为

(一)禁止发布毫无意义的纯水帖(如纯表情、重复字符、“顶”“谢谢”等无实质内容回复)

(二)禁止同一内容重复发布到多个板块

(三)禁止恶意刷屏、连续回复同一主题(连续3次及以上视为违规)

(四)禁止回复超过30天无人回复的旧帖(“挖坟”)

(五)未经本站同意,禁止发布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或外部网站链接

(六)禁止在帖子中上传与主题无关的附件或图片

第四章 违规处理

第十一条 对于违反本版规的用户,本站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

(一)提醒:对轻微违规行为进行站内提醒;

(二)编辑:对标题、内容或分类不当的帖子进行编辑修正

(三)移动:将发错板块的帖子移动到正确分类

(四)删除:删除违规帖子

(五)警告:对违规用户给予警告处分

(六)限制发帖:对屡次违规用户限制其发帖权限;

(七)永久封禁:对发布第四条、第五条所列严重违规内容的用户,永久封禁账号,情节严重者将向有关部门报告

第十二条 用户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,可通过本站客服渠道进行申诉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十三条 本站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平台运营需要,适时修订本版规,修订后的版本将在本站公示。用户继续使用本站服务即视为接受修订后的版规。

第十四条 本版规的最终解释权归“我的象网”(ixiangwang.com)所有

第十五条 本版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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